在国际贸易中,大多数外商的资信都很好,但也存在一些不法分子从一开始就居心不良,图谋不轨。他们利用中国中小出口企业缺少国外销售渠道和信息的劣势,以投资或融资救世主的身份亮相,博得暂时信任便立即引诱企业上钩,速战速决,企业入套便立即收网提款脱身,随即便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广东省某进出口公司由于存在着出口创汇指标和利润指标,庞大的出口任务压得公司上下为难。面对这样的困难,公司上下四处寻觅渠道,八面寻找商机。正在焦虑之际,一位好心的“朋友”突然出现了。他得此信息后主动登门拜访,告知他了解的某某工厂有固定的出口渠道,就是因为与原有的外贸公司闹翻了,至今仍关系紧张,很想断绝这一供货关系,另换一家外贸公司做出口代理。
进出口公司的人了解到,该厂的确是一个常年出口玉器的老厂,具有相当的出口玉器经验,但效益不好,工人的工资较难发出,下岗者较多。据该玉器厂介绍,有一外商询价大件玉器雕刻品,双方价格已经谈好,但厂家要求公司不做代理出口,而做自营出口。
进出口公司考虑到该厂是一家常年出口老厂,有丰富的出口经验并熟悉国际规则,商品质量一般均有保障,包装也无需出口公司过分操心,同时自营出口盈利高于代理,又可完成出口创汇指标和利润指标,于是欣然接受并同工厂签订了购货合同。由于公司对出口大件玉器雕刻品的生产、质量和该项商品国际市场的作法和包装均一窍不通,加之对这一传统出口老厂的肃然起敬和莫名其妙的信任,也就欣然接受了他们的外商客户,一段时间后便很快与外商也签订了出口合同。
时间不长,外商非常积极快速地开来信用证,一切进展顺利。该合同项下的出口玉器共计19件,总额2100万元人民币,进出口公司预付货款30%,贷款630万元交给了工厂,玉雕经过一月有余便按期交货。但非常奇怪的是,外商在信用证上额外强调:“大件玉雕要运至卖方港口复验,买方代表必须在卖方港口参与复验”。也就是说货物运往出口装运港后,必须再进行第二次商检才能装船。按其要求,玉雕运至了上海港码头,买卖双方在上海港口碰面共同面对第二次商检。开箱后,发现玉雕破损,外商当场表态拒收和拒付。
经调查,这是一起厂家和外商蓄谋已久编制的骗局,是二者蓄意勾结和串通一气上演“转嫁危机”的一个圈套。原因可能有两种,一是工厂有意把外商订做后不要的东西抛给一个公司接纳,用“假出口设套”摆脱双方的经济损失,保住自己的长期渠道,二是可能该库存玉器滞销原本就与该外商无关,但外商愿意以一份假出口合同“空手套白狼”,不用任何本钱,不费任何力气就可与厂家白手分利。
厂商与“境外骗子”串通的手法一般是,结合本厂产品的自身特点,瞄准非专业企业对该产品专业知识的缺乏下手,内外勾结的同时再与律师联合作套,一般中标率较高。